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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清教授主持“卫健发展战略论坛”:探讨湄公河五国传染病疫情风险对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影响及应对策略

发布日期:2026-06-26  来源:广西医学杂志   点击量:

为了深入贯彻“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基石,为培育和赋能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提供学术思想、发展路径和价值判断的资政参考,《广西医学》自2024年起开设“卫生与健康发展战略智库论坛”栏目,聚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以“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以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国家战略(或地区发展战略)需求与政策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发展等相结合,从卫生政策、卫生管理、科学前沿、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学科建设、中医药与民族医药等各个领域和不同视角进行全方位探讨,既注重思想理论,更注重实践探索,以集思广益、凝汇众智,为卫生健康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规划,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2026年第一期智库论坛由李俊清教授主持,探讨湄公河五国传染病疫情风险对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影响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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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五国传染病疫情风险对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影响及应对策略

作者:陈泉宇 李俊清

单位: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熟女视频

【摘要】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提质升级为区域内各国的繁荣与发展提供了“推进器”,但也让多种传染病及其致病因素的跨境输入和传播踩上了“风火轮”。湄公河五国复杂严峻的传染病防控形势与我国国内特别是西南边疆地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以及波谲云诡的周边安全环境相互叠加,对我国的海外利益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构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本文主要探讨湄公河五国传染病疫情风险现状,系统阐明其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影响机制,并提出综合应对策略,旨在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交叉学科领域学者提供参考,以期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之同时,积极推动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关键词】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传染病;国家安全;地缘安全治理;共生安全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后,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全方位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以专章论述和部署国家安全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并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之一。我国国家安全体系的内涵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持续拓展而不断延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已成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SARS疫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防控表明,在各国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程度空前紧密的当今世界,“文明和病毒之间,只隔了一个航班的距离”绝非空穴来风。2020年3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专门强调:“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风险挑战。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始终是我们须臾不可放松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我国扎实开展好跨境传染病风险防控相关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周边是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湄公河五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是全球公共卫生挑战较为突出的地区之一,是我国的友好邻邦和天然的合作伙伴,也是中国、美国、日本、印度等大国进行制度塑造与战略博弈的关键区域。2024年,中国与湄公河五国贸易总额达4370亿美元,较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下文简称“澜湄合作”)启动初期增长125%;中国与湄公河五国游客往来人数共计1642万人次,约占中国出入境旅游总数的10%。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湄公河五国境内及五国之间错综复杂的族群关系、文化形态和政治生态,或是大湄公河次区域乃至东南亚地区国际发展合作制度建构过程中所面临的各国间“发展鸿沟”问题、区域内“意大利面碗效应”问题,还是区域公共事务治理中“国家主权优先”与“集体行动”之间存在的结构性张力,以至世界格局调整和国际秩序变动给当地发展和安全形势带来的系统性压力,都在不同维度上相互叠加,使得大湄公河次区域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治理环境变得极其复杂。在此背景下,科学防控乃至有效化解湄公河五国传染病疫情风险给我国国家安全带来的多维影响,关乎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且离不开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然而,既往研究多聚焦于特定国家、特定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分析,或基于宏大历史叙事归纳传染病疫情与大国兴衰的潜在关联,其在研究深度和广度上都存在一定不足。鉴于此,本文在综合梳理湄公河五国传染病风险及其防控形势的基础上,系统演绎和剖析其对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影响及传导机制,并提出综合应对策略,这对筑牢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防线,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至服务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且紧迫的现实意义。

1 湄公河五国传染病风险及防控形势

受国内气候特征、社会发展水平和国民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印度、孟加拉国等周边国家卫生条件不良等因素的推波助澜,湄公河五国传染病流行风险较高,长期存在传染病暴发的可能。从总体上看,湄公河五国传染病流行特征和潜在风险特点可以概括为蚊媒传染病常年高发、重大传染病流行风险持续存在、动物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存在较强不确定性。

1.1 蚊媒传染病常年高发 蚊媒传染病是指由病媒蚊虫传播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其流行强度与一定地理空间内的蚊媒密度及活动强度直接相关。湄公河五国整体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全年高温、雨热同期,这一气候特征叠加大型居民点普遍傍水的居住人口分布特点,给蚊媒生物(尤其是白纹伊蚊)的孳生和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疟疾、寨卡病毒病等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极为适宜的环境。世界卫生组织的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分别报告登革热确诊病例6388例、19486例、104681例、18983例和108433例(我国同期报告24330例),2025年1—11月分别报告登革热确诊病例11136例、11672例、51795例、53358例、28787例(我国同期报告9856例),可见湄公河五国当地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值得注意的是,湄公河五国的农村及部分城镇的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当地居民习惯于使用大型黏土罐、塑料水箱,甚至是废旧轮胎等极易孳生蚊媒的容器作为日常储水工具,而当地病媒生物综合管理能力薄弱,不少居民缺乏对蚊媒传染病感染风险的科学防范意识和主动防范能力;部分国家因财力受限而难以在传染病监测报告体系建设、防控经费和物资投入等方面保持连贯性,这导致蚊媒传染病疫情存在由城镇向农村地区扩散的状况,并且官方报告病例数存在失真可能。从病例空间分布特征来看,泰国境内旅客相对密集的曼谷、普吉府、素叻他尼府、清迈府、清莱府,老挝首都万象市,缅甸境内外籍人士普遍聚居的仰光省、伊洛瓦底省、孟邦和联邦特区首都内比都,以及中缅边境的克钦邦、掸邦,缅印边境的实皆省,缅泰边境的德林达依省等地都是大湄公河次区域蚊媒传染病感染和流行的高危地区,这也进一步增大了相关地区的蚊媒传染病疫情向周边国家溢出的可能性。

1.2 重大传染病流行风险持续存在 重大传染病是对具有传播途径多样、传播能力和病原毒性较强、社会波及范围广、危害程度较大等特征的多种传染病的统称。总的来说,给湄公河五国民众健康状况持续带来巨大威胁的重大传染病以AIDS为主。截至2024年底,湄公河五国现存活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以下简称HIV/AIDS患者)合计约122.32万人,占亚太地区患者总数的 17.73%。一方面,相关国家地处“金三角”区域,罂粟种植、毒品滥用和贩运走私现象较为普遍,以青少年群体和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当地染毒者通过静脉注射方式吸食毒品的现象十分泛滥。有报道指出,地处中缅印三国交界处的克钦邦集聚的注射毒品者约占缅甸全国总数的 23%,并且该群体中HIV感染率超 40%,这直接导致克钦邦 72%的新增HIV/AIDS患者为注射毒品者,民众HIV感染率高达 2.8%,为缅甸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另一方面,受西方思潮影响,越南、泰国、缅甸等国境内部分地区出现泛娱乐化倾向,加之当地不少民众受教育水平相对有限,HIV感染污名化现象较为普遍,以致性工作者、同性恋人群、跨性别者等高危群体对HIV暴露前预防的依从性不高,主动接受HIV抗体检测的意愿不强,综合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以越南为例,该国男性同性恋人群的HIV感染率已由2013年的 3.7%升至2024年的 7.2%。值得注意的是,在地缘政治和外部环境等多重冲击下,国际发展议程的资源投入受到严重挤压,以全球合作主体之间基本共识和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国际卫生筹资治理体系遭遇严峻挑战,如美国作为曾经的发展援助大国,特朗普于第二任期伊始即对许多全球卫生合作项目强行“撤资断供”,美国国会还将全面切断缅甸国际援助资金作为对缅施压的手段。因此,业务覆盖AIDS防治相关项目的国际卫生合作民间组织运营面临极大困难,缅甸北部等地重大传染病防控成效乃至公共卫生安全形势的不稳定、不确定性都明显增强。此外,霍乱作为由摄入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物或水源而引起的传染病,仍然是一项全球性威胁。近年来,虽然湄公河五国并未向WHO报告出现霍乱疫情的大规模暴发,但根据世界银行的相关统计结果,截至2024年,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四国民众能够获得安全管理的饮用水的人口比例(分别为 59%、60%、30%、35%)尚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74%)。同时,当地水利基础设施在建设标准、抗灾能力和应急响应效率等方面都存在短板,一旦遭遇台风(飓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特别是在当地的一些老旧居民区,以及人员稠密而卫生环境不佳的避难场所、灰色产业园区,时有散发性霍乱病例报告,各界应对潜在的霍乱暴发风险给予必要关注。

1.3动物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 动物传染病是指由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引起的,具有一定潜伏期、临诊表现、传染性的疾病,其中一部分病原体可以从动物外溢至人群中引致流行。受国民饮食习惯和传统劳作习惯影响,湄公河五国禽畜养殖现象普遍,呈现出明显的粗放式、小农化特征。当地绝大多数散养户防疫意识不强、禽畜进出栏无序性极强,再加上相关国家囿于财力和综合防治能力,动物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水平远滞后于现代农牧业监管要求,使得当地动物传染病暴发风险较高。笔者对我国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的相关疫情动态进行整理后发现,近五年来,湄公河五国农业农村管理部门通报的病种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非洲马瘟、炭疽、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疫情呈现出多地零星散发和局地阶段性暴发的特征。

1.4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新发传染病是指人群中新出现的感染性疾病,或发病水平迅速上升或流行区域迅速扩大的流行性疾病。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影响,湄公河五国不仅在基层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上存在不少短板,而且难以承受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严格封控措施所带来的机会成本,以致当地在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上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以越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为例,从首例感染者出现(2020年1月23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国累计确诊病例仅为2603例,其抗疫表现一度被不少西方媒体赞誉为全球“防疫优等生”。然而,受防疫政策影响,2021年前五个月,该国接待国际旅客仅约为8.1万人次,同比减少 97.8%,这对国民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外向型产业的越南来说,可谓釜底抽薪。自2021年下半年起,特别是同年8月,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之下,越南政府作出了“和病毒共存”的决定,随着集聚于胡志明市、平阳省、同奈省等地的工业园区的工人纷纷返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越南全境迅速失控,至2021年11月11日,国内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突破了100万例,不足8个月的时间内即骤增了90余万例确诊病例。而缅甸复杂的行政体系和民族问题,让本国政府难以有效统一各方力量共御公共卫生风险,这已然成为大湄公河次区域传染病联防联控体系的最大桎梏。

2 湄公河五国传染病疫情对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影响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相互激荡的当下,周边国家的传染病疫情风险极易通过多个链条传导至不同场域,影响我国国家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边疆治理效能的提升。具体来看,湄公河五国传染病疫情风险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2.1直接冲击我国海外利益安全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我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主体在国际事务上的参与度和活跃度不断提升,海外利益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4年底,我国对湄公河五国直接投资存量已高达561.65亿美元,较2016年底增加了 133.96%。因此,海外利益的保护刻不容缓。保护我国海外利益安全,其核心就是要保障海外中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中资机构及其投资项目的合法经营权利不受任何侵犯。就湄公河五国来说,当地严峻的传染病防控形势与突出的地缘政治风险相互叠加,使得我国在当地的海外利益安保任务异常艰巨。一方面,越南、泰国、柬埔寨等国作为我国公民出境旅游和出国务工的主要目的地,严峻的传染病防控形势直接增加了赴当地旅行及务工公民的感染概率。值得注意的是,中资机构对湄公河五国的直接投资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项目,部分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卫生基础环境相对薄弱,且劳务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空间较为集中,这在客观上增加了蚊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等各类传染病在相关群体中的传播风险。此外,无论是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拥有内科医师数,或是医疗急救物资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湄公河五国均远不及我国,因此,旅行及劳务人员如不幸染疫,有可能因无法及时获得优质高效的医疗照护而贻误早期诊疗时机,进而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另一方面,一旦当地暴发传染病疫情的可能性增大,不仅染病员工无法正常开展生产活动,其余不少员工也可能会出于风险厌恶而选择主动离职,这会使得一些由我方承建的工程项目被迫延期竣工,导致因无法按期交付而面临发包商索赔的风险,甚至损害承建企业的国际声誉。需要警惕的是,对于国家政权形态呈现“弱国家性”(“弱国家性”的典型表现为中央权威碎片化、国内族群矛盾尖锐以致冲突失控、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整合能力严重不足)的一些国家来说,传染病疫情与国内政治局势之间往往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换言之,失控的传染病疫情既反映了当地政府缺乏社会危机治理能力,又反向加剧了社会治理危机。缅甸即为典型代表:延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不仅推高了失业率,还影响了公共财政收入和公共服务水平,这在复杂的政治生态土壤中进一步埋下了社会不稳定的种子,以至发生因当地群众的盲目负面情绪而引发的针对在缅中资机构及中方人员的打砸抢烧事件,使得数十家中资机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两亿元人民币,这不仅严重损害我国企业和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也给未来中缅双边经济合作、人文交流合作、卫生健康领域合作增添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2.2严重影响我国公共卫生安全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守护公共卫生安全,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公众遭受一切健康危险因素威胁或损害的可能性。我国云南、广西两省(自治区)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陆路接壤,该区域我国一侧陆界国境线全长约4756公里,沿边33个县(市、区)常住人口约889.67万人(截至2023年底)。随着区域互联互通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当地由曾经的发展末梢转变成现今的开放前沿,而这也同样意味着,在西南边境地区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还存在不少短板的情况下,境外传染病疫情极易通过跨境人口流动和货物流通(包括流动暗娼、边境走私等灰色产业)、家禽家畜跨境觅食及其排泄物污染、候鸟迁徙等多种渠道外溢至我国境内,从而形成完整的疫病风险传播链,进一步造成多种传染病疫情在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甚至更广阔地域内流行。

总体来看,自湄公河五国输入的传染病及由之继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呈现出一定的地域聚集性、年龄聚集性、职业聚集性和学历聚集性。从地域聚集性看,云南、广西、广东三省(自治区)承担了来自湄公河五国的大部分输入性疫情风险,且疫情呈现出集聚在边境口岸、抵边村寨和城镇地区的态势。究其缘由,一是由于地理区位的特殊性,当地既是连接我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桥梁,也是境外病媒生物和染疫人员流入国内的重要通道。2005—2023年,自湄公河五国输入的登革热病例多达11029例,占我国同期累计报告输入性登革热病例总数的 76.72%,自缅甸输入的病例数(5260例)居输入性病例总数的首位,且其中有 92.54%的病例流向了云南省。另外,2010—2019年期间,自缅甸、泰国两国输入的基本孔肯雅热病例数约占到我国该病输入性病例总数的 70%。值得注意的是,对我国一些中部省份来说,因为当地在历史上并非蚊媒传染病流行区,政府和民众对蚊媒传染病防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科学认识较为缺乏,导致“人(感染者)→蚊→人(健康者)”传播链形成可能性增大,加之全球气候变暖趋势持续存在、热浪区范围向高纬度地区拓展,媒介伊蚊的分布范围和活动强度都发生了改变,同时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跨境商贸流通乃至公民出国劳务现象成为常态,近些年当地也出现了包括湄公河国家在内的东南亚国家引致的输入性登革热疫情。二是在多重因素相互“推拉”作用下,在西南边境地区,尤其是抵边村寨,居民跨境婚姻增量和存量居高不下,其中绝大多数外籍妇女入境后从事的工作性质复杂且多为低收入行业,同时其工作场所流动性也较强。该群体不完全了解自身潜在感染状况,主动接受高危行为干预的意识不强,其在配偶或(多)性伴之间通过性途径二次传播HIV的风险较高,从而给云南、广西两省(自治区)特别是抵边村寨的AIDS防治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三是由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内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不健全,基层防疫专业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强、人才梯队建设极不稳定,以及国界线两侧长期存在泛滥的“小散乱”拳养模式,因此两国边民饲养的禽畜时常能在缺乏高山大河等天然屏障的边境线两侧自由穿梭和觅食,这使得禽畜粪污无害化处理十分困难;广西、云南地处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上,而候鸟迁徙正是引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传染病的病原体跨境传播的重要途径,这也给当地生物安全防护网的有效建构增添了一定挑战。同时,受民族(跨界族群)、社会(跨境婚姻)、经济(边民互市)等因素交互影响,对中越、中缅边境地区来说,当地已然形成了一个“跨疆界传统小社会”。在这个“跨疆界传统小社会”的内部,虽然两侧边民分属不同国家,但他们彼此的生活习惯极为相近,边民之间的商贸乃至人情往来也十分密切,因此有部分边民存在携带未经严格检疫的禽畜活物及其产品,经由不受严格管控的边境小道跨境售卖或走亲访友的习惯,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动物传染病跨境扩散的风险。从人群聚集性看,20-50周岁、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农民(含民工)、商业服务者(含跨境运输从业人员)和家务(含待业)人员是外源性公共卫生风险跨国界扩散过程中受影响的主要人群,推测可能与该群体文化程度和健康素养水平相对不高,以及其暴露于风险环境中的概率和时长远甚于其他行业有关。

2.3间接冲击我国边境以至更广区域的社会安全 社会安全不仅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繁荣的关键基石。维护社会安全,就是要控制、防范乃至消除直接威胁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生产生活、民族宗教冲突等各方面风险因素。在这些风险因素中,公共卫生状况关系着每个人生命的质量和谋生的潜能,公共卫生的公平性直接关系着经济收入和财产分配的公共性,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公共卫生风险是决定社会是否安全的关键变量之一。特别是我国西南边疆地区,其不仅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兼具发展基础脆弱性、社会关系杂性和地缘复杂性等属性的特殊场域,从境外输入的公共卫生风险在给当地民众带来巨大疾病负担的同时,由其引致的种种社会事件也很容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与周期性压力混合发酵,继而催生出种种新问题,最终危害当地乃至更广地域的社会安全,同时冲击地方政府公信力。

总的来说,由境外输入引起的传染病疫情制约着西南边疆地区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甚至成为社会不平等代际传递和边境地区“空心化”状况久治难愈的现实症结。一方面,以登革热防治为例,据测算,我国门诊及住院登革热患者例均疾病经济负担分别为767.00元和2536.00元,有本地病例的地区防控投入总费用大约是无病例地区的33.69倍。对登革热防控任务较重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西南边疆地区来说,这些疫情防控支出既对生产要素形成损耗,也在无形中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负担。另一方面,对于抵边村寨部分跨境婚姻家庭,HIV高感染率不仅直接增加了垂直传播的风险,也让包括“艾滋孤儿”等在内的诸多社会问题治理变得十分棘手,无助于人口综合素质的提升及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此外,当周边国家和地区传染病疫情呈现出蔓延甚至于失控势头之时,我国边境地区的群众无论在生产生活秩序还在社会安全感上都难以维持正常状态,由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治理能力欠缺等多重因素综合发酵和引致的谣言治理问题以至边民迁离流失问题,应值得各方关注。

3 统筹应对湄公河五国传染病风险及其影响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针对湄公河五国传染病风险及其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的多维影响,结合当前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中存在的跨部门、跨主体协同不畅和跨国协作不够紧密等结构性问题,建议我国应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遵循,积极践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遵循内修进取型领导、外倡以“包容一互惠”伙伴关系网络为核心特征的王道型领导的道义现实主义,积极发挥元首外交的引领作用与政党外交、斡旋外交等外事活动的纽带作用,不断培育和强化多层级、宽领域的对话沟通机制,持续增进合作共识,有效管控地缘政治分歧,将其对区域合作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低水平,着力推动澜湄卫生健康合作规划与《东盟共同体愿景2045》在政策议程与资源投入上实现战略性嵌合。以建立健全跨境传染病风险智慧协同监测预警体系为基础,以深入推进地区卫生外交和境外安保体系建设为支撑,以织牢织密针对重点区域和弱势人群的立体防护网为保障,多措并举提升区域卫生健康水平和公共安全韧性,推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

3.1 建立健全跨境传染病风险智慧协同监测预警体系 监测预警是有效防范和化解传染病风险扩散蔓延的第一道关口。湄公河五国传染病风险形态不仅停留在传统的人类健康层面,还广泛涉及动物健康和环境健康领域。建立健全跨境传染病风险智慧协同监测预警体系已然不再是纯粹的医学命题,更是一项关乎构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治理哲学。在此情形下,“同一健康”理念和人工智能技术之于跨境传染病风险监测预警的赋能效应与增效作用应受到充分重视。要构建基于“人工智能+同一健康”多元化场景,并融合开源生态和联邦学习范式的跨境传染病风险智慧协同监测预警体系,关键在于稳步推进跨境合作机制和应用路径建设,促进“健康丝绸之路”与“数字丝绸之路”相融。

从机制构建角度看,首先,在合作理念层面,应以持续推进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和“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为引领,着力通过“议题联系”的方式,将“同一健康”议题整合至发展绿色农业、改善人居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高优先级国际发展议题的既有合作框架中,以打开政策窗口。其次,在合作路径层面,应在尊重和秉持“东盟方式”及其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澜湄合作及中越跨境边境省区党政领导定期会晤等现有机制网络,推动设立专项合作基金和工作组。同时,应鼓励并利用一轨半外交、二轨外交等渠道,围绕互信机制、数据与算法治理规则等合作事宜进行先期探讨、概念推广和共识培育,为官方议程的最终制度化奠定基础。最后,在合作方式层面,应树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渐进式和差异化的合作安排,逐步弥合澜湄国家在数字化“同一健康”治理能力上的现实差距。例如,对泰国来说,可适度侧重双方在“同一健康”科研平台共建、数字技术研发和治理规则对接等方面的协作;对老挝、缅甸等国来说,则优先协助当地培育具体应用场景,协助推动基础大模型开发与人才、算力等能力要素建设,着力推动数字应用普惠可及,综合运用“小多边”倡议和“可变几何”合作策略,力促包容、负责任和可持续的智慧化公共卫生协作治理网络建构。

从应用路径角度看,一方面,应加快推动将外事部门和气象部门纳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框架,并授权在该框架下,与卫生健康、海关、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数据局等部门共同组建“跨境·同一健康”智能治理”专项工作组,继而将工作组初始阶段的首要任务设定为有序整合大湄公河次区域疾病监测网络、亚洲区域多灾种预警系统及中国一东盟动植物疫病疫情联合防控大数据平台等既有机制中的相关功能模块,以提升跨境公共卫生风险事件智慧协同监测质效。另一方面,应立足于“政企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优先选择中国东兴一越南芒街、中国河口一越南老街等重点跨境走廊作为先行先试地区,并从中长期战略规划层面出发,通过技术攻关和专项训练,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发展,重点强化人机协同机制在跨境传染病风险多源异构数据交叉分析、风险动态追踪及可视化图谱生成、多点触发智慧化预警系统构建、集成式指挥调度平台建设、传染病防控政策桌面推演等领域,以及海关通关验放、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边民互市公共卫生隐患点监管、跨境禽畜贸易全链条追溯、边海空防物联网全域态势感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特效药研发、未知病原谱调查等场景的应用,以“智能向善”理念为价值引领,以“数智卫疆”建设为首要抓手,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范式从被动响应和末端治理向主动干预和前瞻治理跃迁。

3.2深入推进卫生外交和境外安保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是推动中国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维护海外利益的必由之路。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的能力仍相对滞后于国际化实践需求。在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全球化遭遇逆流的背景下,深入推进卫生外交和境外安保体系建设,不仅直接有助于我国海外利益保护,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参与相关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此,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外交在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和国际外交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应在《国际卫生条例》和《大流行病条约》等多边框架下,深化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在传染病防控相关领域的合作,持续巩固与相关国家的战略互信,共同反对任何试图将疫情政治化、病毒污名化及流行病学调查武器化的行为。以双边合作项目为抓手,优先协助与我国直接接壤的越南、老挝、缅甸三国加快提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共同强化联合实验室核心能力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着力推动病媒生物联合监测、疫病联合溯源、联合应急演练、跨境(口岸)常态化联防联控等领域合作提质增效,增强跨境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应对能力。其次,应创新并强化符合大湄公河次区域卫生健康合作特点的多元伙伴关系模式,审慎探索“建设性介入”理念在当地发挥作用的实践路径。在遵循“东盟中心、高层倡导、需求导向、双向适配、共同创造”行动导向基础上,以“小而美”民生项目为载体,从完善政策供给、强化融资支持、优化考评机制等层面协同发力,支持和鼓励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深度参与乃至主导向湄公河国家的卫生服务供给和社区防控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健全我国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智库及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与WHO、亚洲开发银行、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盖茨基金会等非国家行为体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卫生健康合作进程中的机制化对话与协作网络,可以依托中国一东盟卫生合作论坛等高层级国际会议平台,构建覆盖各参与方的常态化多边交流和合作协调机制,提升多边卫生外交行动的透明性和可预期性。探索完善国际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宣介与分享我国在构建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基层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病媒生物管控、灾后传染病防控、应对新发传染病等方面的经验、技术和资源。积极推动国内尤其是云南和广西两省(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同湄公河五国相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鼓励双方围绕医防融合、多病共防、患者随访管理、疑难危重症诊疗等事务深化交流,共同培育大湄公河次区域公共卫生协同治理网络。最后,应积极推动中医药等传统医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公共卫生合作中发挥更为关键的支点作用。在卫生外交相关实践中,着力将中医药蕴含的“辨证论治,和谐共生”理念,作为诠释中国周边外交“尊重差异,和而不同”价值观的文化融汇点,为区域卫生健康合作提供一种更加强调主体包容与制度调适的替代性叙事,在促进民心相通的同时,通过多层级的战略传播,助力我国软实力和国际规范的形成性塑造。同时,应争取东盟秘书处必要支持,协调成立由澜湄国家药械监管部门、海关及相关企业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工作组,探讨在澜湄合作机制下建立面向澜湄国家的药品医疗器械(含疫苗和快速检测试剂等)援助绿色通道的可能性及推进路径,继而推动相关技术转移、支持本地化生产,提升湄公河国家药械应急供给综合保障能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跨主体的协作型海外安保体系,切实推动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模式从“事后处置”向“全链条治理”转型升级。首先,在事前预防环节,建议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快制定《海外利益保护法》,着力通过修订法律条文或补充司法解释等方式推动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纳入《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一条所述“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权责主体范畴,完善其法律依据和实施路径。应稳步拓展海外风险信息采集渠道,加强对包括传染病疫情在内的非传统安全风险向政治安全等传统安全场域外溢及其相互转化可能性的综合研判,提升安全信息发布和预警响应时效,引导公民增强海外安全综合意识。强化卫生健康与外事、商务等行政部门,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机构的会商联动,督促海外中资企业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定期指导其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和全要素综合演练,加快建立完善跨国“医院一医院”点对点远程会诊和病患转运机制,完善跨境医疗助力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最后,在事后处置环节,应在澜湄合作机制框架下,持续加强中国同湄公河国家的执法高层交往,深化国际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不断完善地区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和司法互助机制,协调推动东道国将中方在地人员和合法资产系统性纳入其本国军警力量的常态化保护范畴,有效震慑、合力打击针对海外中国公民、机构和项目的违法犯罪行径。通过平等对话,不断完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保护协定与争端解决机制,稳步探索私营安保模式和私营保险机制在海外安保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不断增强我国海外权益保护策略的灵活性及综合保护质效。

3.3织牢织密针对重点区域和弱势人群的立体防护网 202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边疆治理的底线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从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稳边固边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战略地位。西南边疆地区既是境外特别是湄公河五国公共卫生风险向国内输入的脆弱性空间,又是防范化解境外公共卫生风险及其衍生风险的安全屏障。就当地尤其是当地辖下的抵边地区发展实际而言,其在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和服务能力,以及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层面,与东中部地区乃至部分西部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与边疆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仍存在差距。以有效防范化解外源性公共卫生风险为着力点,织牢织密针对重点区域和弱势人群的立体防护网,对边疆治理与国家安全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意义。为此,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筑牢边疆省(自治区)尤其是抵边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通过政策资金倾斜、中央投资、专项转移支付等制度机制,持续提升边境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置水平与服务能力,重点提升抵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发现和早期应急处置能力,着力通过完善村级卫生室责任医师工作规范、推动医共体服务功能延伸,引导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强化与国家巡回医疗队、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对口帮扶单位的主动对接意识等方式,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提升民众健康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健全边疆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国门卫生安全事务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切实把相关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点议事日程,充分保障要素投入。持续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与公安、边检等部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部门间、军地间公共卫生风险情报与防控信息共享为突破口,构建“警医协作、警民协同、军地联动”三维格局。在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从业者薪酬待遇、稳定现有人才梯队的基础上,探索通过结对帮扶、援派驻点、定向培养、“银龄医师”定向返聘等方式,不断夯实基层公共卫生人才梯队根基。加快完善西南边疆地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着力构建融生物安全监测与动物疫病防控于一体的技术联合体,提升区域动物健康综合服务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推动省际公共卫生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建设,全方位织密以边境省(自治区)为轴、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此外,对AIDS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而言,在持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基础上,边境地区公安部门及疾控部门应联合强化对跨境流动人员HIV感染状况的系统性摸底排查,并在此基础上,有序将虽未取得合法居留资格但已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外籍感染者及其子女统筹纳入“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覆盖范围。强化对城镇地区男男同性恋人群和抵边村寨流动暗娼两大重点高危人群的精准管控,精准建立高危人群数据库,加强对在册人员的随访和分类管理。加强对HIV感染人员的轨迹追踪管理及对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性兴奋剂等物质的依法管控,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黄涉毒及故意传播AIDS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三是持续完善边境地区社会安全网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以人民理念、政府信心、领土感知、主权立场增强边民的“国家、国门、国民、国防”意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定期评比和表彰“稳边固边先锋户”“科学养殖示范户”,并在激励奖补政策等方面给予其适当倾斜等方式,提升抵边村民参与守土固边、开展科学养殖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扩大健康科普工作的辐射范围、提升科普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健康科普进边寨”等相关活动,积极探索完善跨境联合健康宣教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民众对公共卫生风险的科学防范认知和防控行为技能。深入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兴边富民行动,不断营造和优化良好宜居宜业环境,以“兴边富民”带动“聚民强边”,充分激发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民心效应。坚持疏堵结合,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精准管控、物价综合治理和舆情应对体制机制,持续提升边疆民众对政府治理效能的认同,着力规避“塔西佗陷阱”。统筹强化对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科学监管,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安全的底线,结合“净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清理涉嫌走私和组织偷渡,以及在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涉嫌编造谎言、影响正常防控秩序的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对相关个人、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展开追责和问责,并进行相关处罚。

4 结语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指引下,我国逐步构建起发展与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动态平衡机制,这一机制突破了发展和安全二者“此消彼长”的零和思维定式,克服了西方“人的安全”概念的抽象化与主体对立性之局限,实现了发展诉求与安全目标在价值取向、实践路径和治理效能层面的有机统一,并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鲜明底色和坚实保障。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稳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在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之同时,有效落实好“五个统筹”,维护好新时代中国国家安全,更好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不仅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综合检验,更考验着各方的治理智慧。

当前,澜湄国家正携手打造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示范区、全球发展倡议先行区、全球安全倡议实验区和全球文明倡议首善区。澜湄合作机制是中国积极践行全球治理倡议的关键载体。在区域仍面临和平、发展、治理、信任等多维赤字的情境下,随着跨境传染病事件等非传统安全挑战的加剧,公共卫生安全合作在“澜湄合作2.0版”中的地位及作用应进一步得到各方共同关注。大湄公河次区域作为一个本土化和跨国性深度交织、相互塑造的地缘场域,我国应继续秉持澜湄精神,以“命运与共”认知进一步增强区域各国身份的集体认同,强化利益协同与文化融通对澜湄公共卫生安全合作的引导作用,并通过推进区域相关合作制度的有效竞合,对冲乃至化解地缘安全形势的不确定性,在切实增进域内民众健康福祉、携手推进构建兼具发展和安全韧性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同时,不断积累国际社会对我国的道义性认同,进而为我国以积极有为的姿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提供可供借鉴的范例,这既是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也是需要各方持续聚焦的重大现实议题。

文章来源:《广西医学》2026年1月第48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