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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清、胡延龙 | “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 生成逻辑与实现路径

发布日期:2026-09-01  来源:《国家安全论坛》杂志2026年第4期   点击量:

作者简介:李俊清,熟女视频 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延龙,熟女视频 管理学院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边疆是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发展的战略要地。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边疆安全的内涵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军事安全和领土安全,而是进一步拓展至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形成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交织的“安全复合体”。本文运用文献分析与典型案例研究法,剖析了这一复合体的生成逻辑与面临的现实挑战,主张突破传统治理路径依赖,推进“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为边疆长治久安提供理论支撑,提升边疆地区应对多重安全挑战的实际成效。

关键词:总体国家安全观;传统—新兴;边疆安全;体系性治理

边疆地区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实践场域,边疆安全是大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传统边疆安全承担的军事防御、领土主权维护等功能正与跨境数据流动风险、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网络空间主权博弈等新兴安全问题深度融合。这种融合不仅表现为安全威胁类型呈现“传统—新兴”复合特征,更体现为在治理空间上超越传统地理边疆的范畴,形成陆、海、空、天、网、电等多个领域相互交织的复杂态势。然而,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发展与安全治理不平衡带来诸多新课题,日益成为各国面临的长期重大挑战。中国高度重视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注重前瞻预防和约束引导,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敏捷治理、分类分级管理、快速有效响应。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强调“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有效回应“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交织演进,构建更具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的治理模式,边疆安全治理亟须突破路径依赖,以体系性思维重构治理逻辑,探索“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路径。

一、文献述评与框架提出

国内边疆安全治理研究随着国家安全实践持续推进,已经形成多元研究视角与理论成果,为边疆安全治理研究积累了丰厚学理基础。但既有研究仍然存在视角碎片化、融合研究不足等局限。立足新旧风险交织现实,搭建适配体系性分析框架,是破解当前边疆安全治理困境的关键所在。

(一)文献述评

国内边疆安全治理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起步,随着国家安全观演进与实践深入不断发展。特别是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以来,学界围绕边疆安全的研究逐渐从单一的地缘政治视角转向多维度、系统性的综合分析,更注重将边疆安全置于社会、经济、文化等复合语境中进行考察,强调发展差距、民生改善、文化认同、生态安全与跨境民族等非传统安全议题与传统安全的联动性,由“要素分散”向“系统集成”跃升。在此过程中,学者们致力于构建整合性分析框架,代表性成果包含边疆治理整合论、边疆治理系统论、治理效能论等。这些成果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关注治理实践中存在的跨境犯罪、生态安全、网络安全等新型风险和部门协同不足、权责碎片化等问题,倡导边疆治理逻辑从“领土防御”转向“系统治理”,提出强化顶层设计、科技赋能、跨境合作与社会参与等多元治理路径,推动边疆安全研究走向系统化、学理化。

在此背景下,“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概念应运而生。它既涵盖了领土完整、军事防御等传统议题,也纳入了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跨国公共卫生安全等新兴领域挑战,为理解新时代边疆安全的复杂图景提供了全新的理论坐标与研究视角。现有研究仍然存在一些亟待突破的瓶颈。一方面,对传统与新兴边疆安全议题的内在关联性探讨不足,较多停留在分领域、碎片化层面,未能系统揭示两者的风险生成和传导与治理中的交互机制;另一方面,体系性治理的理论建构与路径探索尚显薄弱,尤其缺乏有关传统安全与新兴安全议题在治理资源配置、政策工具选择、跨域协同机制等方面的整体性设计,导致实践中难以形成应对复合型边疆安全风险的合力,制约了边疆安全治理效能系统性提升。

(二)“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框架的提出

从学理视角审视,“传统—新兴”边疆安全并非两个独立概念的机械叠加,而是在中国边疆空间深刻演化与治理体系现代化需求驱动下,逐步建构的一个涵括传统地理边疆与新型战略边疆的有机统一体与完整的国家安全子系统。传统边疆安全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为首要目标,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构成了边疆安全治理的全部内涵。新兴边疆安全是指边疆地区出现的形态新、领域新或手段新的安全议题,如人工智能安全、跨境数据流动与泄露、供应链安全、气候移民等新兴挑战。“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框架的提出,旨在回应“新时代中国边疆空间如何拓展,边疆安全如何整体治理”这一根本性理论与实践命题。相较隐含静态二分法的“传统—非传统安全”框架,“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框架更突出安全议题的发展性、生成性和时代性,能更好地表达新挑战与既有安全框架之间的互动、交融甚至升级关系。例如,边境地区的人口安全既是一个传统社会治理议题,也直接关系数字时代下的边防巩固与文化认同,呈现出传统与新兴安全风险“叠加”的鲜明特征。这表明安全议题的边界日益模糊,其治理需要一种能够贯通“物理—虚拟”“境内—境外”的综合性方案。“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框架的理论指向,正是将这两大范畴置于统一治理视野之下,谋求探究其互动机制与整合路径。

体系性治理是指融合系统科学与治理理论,形成一种以整体性、协调性和动态性为基本特征的综合治理模式。相较传统治理模式,体系性治理不仅重视治理要素间的相互关联与协同作用,更强调治理体系的整体构建与持续优化。体系性治理要求从系统思维出发,整合多方资源与力量,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治理框架,通过制度设计、机制创新和过程控制,实现治理目标的系统性达成和治理效能的长效提升。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系统性重构治理体系,有效弥合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境内治理与境外协同之间的结构性断点,实现对传统安全议题与新兴安全挑战的全链条覆盖与一体化应对。体系性治理超越了传统治理模式就事论事、分而治之的静态化、碎片化应对逻辑,推动治理对象从孤立的、单一类型的安全议题,逐步转向传统安全与新兴安全相互交织、动态衍生的复合型风险系统;治理重心也从强调某一治理要素或治理环节的局部强化,转变为追求治理体系结构、功能与机制的整体优化与协同演进。体系性治理的范式创新主要表现为将治理视为一个需要系统化、协同化设计的体系,解决的是“治理架构如何重组”“如何实现统筹”的操作问题。

体系性治理意在为“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框架提供可操作、可执行的实施路径,推动该框架从理论构想转化为具象的治理行动与现实的治理效能,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边疆治理领域进一步深化与落实的重要体现。体系性治理既从体系层面支撑起边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也在理论层面拓展和丰富了国家安全与边疆治理的学术话语体系。在全球传统安全威胁持续回潮、新兴安全挑战不断涌现且日趋复杂的背景下,体系性治理与“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框架相结合形成的治理思路,既能有效整合传统边疆安全治理的成熟经验与新兴安全领域的创新实践,又能通过体系化的协同机制打破不同安全议题之间的治理壁垒,实现传统安全要素与新兴安全要素的有机衔接。

二、“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生成逻辑

边疆安全治理范式的持续发展具备多重深层逻辑。总体国家安全观提供系统化理论支撑,国家发展进程推动治理重心持续变迁,域外风险传导与安全形态迭代构成现实驱动,三者共同助推新旧融合的边疆体系性治理模式生成。

(一)理论指引: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性要求

总体国家安全观关键在“总体”,强调以全局视角统筹国家安全各领域,要求在于打破传统安全治理中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限,通过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方式,实现安全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效能提升。

在边疆安全治理中,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性特征规定了治理的逻辑框架。边疆作为国家安全屏障和对外交往前沿,其安全内涵具有多重性、关联性和动态性。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意味着边疆安全治理必须超越单一领域或单一风险应对模式,转向注重全面覆盖、内在关联和整体效能的大安全格局。这要求治理实践在目标上追求政治安定、社会有序、经济发展、生态良好、边防稳固等多重目标的统一;在方法上强化系统思维、源头治理和风险联动防控;在资源配置上依据风险等级和战略需求实现精准投入与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最终,通过将边疆安全有机融入国家安全体系,形成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边疆治理能力。

(二)历史演进:边疆安全重心的阶段性变迁

边疆安全治理重心始终与国家发展阶段、内外安全环境紧密关联,随着国家战略调整、外部风险演变和内部发展需求变化,呈现出清晰的阶段性变迁轨迹,整体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政权巩固与制度奠基阶段(1949—1978年)。我国面临冷战背景下政权巩固与外部威胁双重挑战。国际方面,阵营对峙加剧,周边部分国家与我国存在领土争议,外部军事干预风险较高;国内方面,政权稳定面临考验,部分边疆地区仍有分裂势力活动。因此,边疆安全的目标聚焦于“保生存、固主权”,主要服务于政权巩固和国土防御,治理重点在于建立军事防御体系、防范外部军事入侵和内部分裂势力、保障国家生存和主权安全,具有明显的内向性和防御性特征。

二是改革开放初期与传统安全延续阶段(1979—1992年)。改革开放拉开帷幕后,我国战略重心开始向经济建设转移,但边疆传统安全压力未消。冷战格局叠加局部边境军事冲突及后续管控需求,领土主权安全仍是核心关切。伴随边境贸易逐步兴起,维护传统领土主权安全与防范跨境经济安全风险成为双重任务,边疆定位从防御后方转变为“防御+开放”的双重角色。这一阶段的治理特点是守防与探索并举:一方面需要强化边境军事防御和管控,应对冲突风险,维护领土完整;另一方面需要在边疆适宜区域进行开放试点,借助经贸往来激活边疆经济,初步形成“安全+发展”的双重治理雏形。

三是深化开放与发展转型阶段(1992—2014年)。随着冷战终结,我国周边环境显著缓和,边境局势趋于稳定,传统安全压力大幅下降,边疆治理重心全面转向发展促稳。国家先后推出“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振兴东北”等战略,将边疆发展统筹纳入整体规划,边疆地区的开放功能全面释放,成为与周边国家开展经贸与能源合作的重要窗口。这一阶段,经济安全(如经贸秩序维护、能源通道安全)和社会稳定(如民生改善、民族和谐)成为边疆安全核心议题。在治理手段上,单一管控思维进一步弱化,转而通过完善边疆基础设施、扶持特色产业、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以经济发展夯实稳定基础,同时,推进边疆治理法治化建设,规范开放秩序,构建市场化治理机制,实现了治理模式根本转型。

四是新时代治理现代化阶段(2014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边疆安全治理工作迈入系统化、整体化推进新阶段。国家出台一系列基础性国家安全法律文件,搭建起涵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等关键领域的立体化法律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追求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在此背景下,边疆安全治理的视野更加开阔,构建起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体系,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将边疆治理与周边外交相衔接,推动了治理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单一领域治理向多领域协同治理拓展,全面提升了边疆安全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现实驱动:边疆安全内涵扩展的外部动力

全球化背景下,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新兴安全问题正在成为安全的主要方面。但安全议题重心迁移并不等于传统安全问题退场或失重,相反,传统与新兴安全议题在实践中日益交织渗透,构成了高度复杂的“复合型危机”。例如,经济领域的贸易摩擦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而演变为政治安全问题;生态环境的恶化可能触发民族矛盾或移民潮,形成跨领域的连锁反应。与此同时,传统风险正经历非传统化演变,这在风险的形态、性质、影响范围和应对方式上都有所体现,这也构成新兴安全问题。例如,民族分裂势力不再单纯依赖暴力手段,而是越来越多地借助文化渗透、网络煽动等隐蔽方式侵蚀边疆稳定。多维安全威胁交织使得边疆安全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性,要求治理体系必须具备更强的系统思维和综合应对能力。

域外风险内生化成为域内挑战的新常态,正在重塑边疆安全的风险形态与治理逻辑。域外政治动荡、经济危机、社会冲突等风险因素通过人员流动、资本运作、信息传播等渠道,不断向域内渗透与传导,使得边疆地区成为风险汇聚与转化的前沿地带。同时,新兴安全威胁往往不受地理边界限制,能够迅速跨越传统边疆,对域内安全形成直接冲击。面对这种域外风险内生化的复杂趋势,传统边疆安全治理模式已经难以应对,亟须突破固有的地域思维限制,构建一个涵盖国内外多重风险因素、整合多方治理资源、协调多领域防控措施的综合性治理框架体系。

三、“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面临的挑战

边疆安全治理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其运行效能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稳定与发展大局。然而,当前边疆安全治理在应对“传统—新兴”安全挑战时依然面临多重困境。

(一)边疆安全治理的二元适配失衡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中国边疆安全治理体系正从聚焦高政治领域向统筹多元风险转型,不仅关注生存安全,也关注发展安全;不仅关注维护安全,也关注塑造安全,其统筹性特征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受各种因素影响,传统治理惯性与新兴安全需求间的适配失衡依然一定程度存在。

首先,安全认知与治理框架存在一定分立。传统边疆安全治理的主要指涉对象为国家行为体,聚焦主权、领土、军事等高政治领域,治理逻辑清晰、主体明确、手段刚性。而新兴安全治理因指涉对象更多转向社会与个体,由此呈现高度的跨界性、弥散性和不确定性,涵盖非国家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乃至跨国行为体,涉及信息网络、生态环境、跨境经济、文化认同等低政治与非政治领域,治理主体多元、逻辑复杂且手段灵活(表1)。在实践中,2015年版《国家安全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标志着国家层面从“小安全”向“大安全”体系的制度转型。然而,法律文本的扩展并未同步转化为治理机制的深度融合,制度设计与执行实践之间仍然存在结构性张力。在“传统—新兴”边疆安全框架中,两种安全逻辑亟待实现有机融合。

其次,风险认知与评估体系有所脱节。当前,中国边疆安全治理已形成理念先行、制度奠基、地方试点等推进路径,但尚未建立统一的跨域安全绩效评估体系,缺乏针对统筹成效的量化监测与反馈机制,导致传统安全领域的物理防控成效与新兴安全领域的风险预警能力难以有效对标。例如,在传统安全治理中,通过边境巡逻频次、案件侦破率等硬性指标可以直观衡量治理效果,而新兴领域的网络攻击防御成功率、生态环境修复时效、跨境数据流动合规性等软性指标因缺乏统一标准和量化工具,其安全治理成效往往难以得到精确评估。这种脱节导致治理主体无法准确把握传统与新兴安全风险的叠加效应,也难以科学调配治理资源,进而影响边疆治理中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实践深度。

(二)跨部门权责配置模糊与行动效能损耗

边疆安全治理涉及多元主体,治理网络复杂,其治理架构建立在专业分工、职能分割的官僚制基础上,在应对职责清晰、边界明确的传统安全问题时能够展现显著的效率优势。在“传统—新兴”治理框架下,多元主体有效协同是体系化应对风险的关键。然而,由于现行治理体系在机构设置、权责划分与运行机制上仍然一定程度延续条块分割模式,使得不同主体的职责范围有时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和细化的协同规范,进而导致一些部门在资源调配、信息互通、行动联动等方面存在梗阻,难以产生治理协同的叠加增益,无法形成“1+1>2”的系统治理效应。例如,在应对跨境数据流动引发的新兴安全风险时,网信、公安、海关、外事等部门虽然都承担着对应治理职责,但因为缺乏明确的牵头主体和统一的协调机制,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或者管理真空现象。部分基层治理单元反映,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安全事件时,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进行跨部门沟通协调,甚至可能因权责争议导致应急响应延迟,不仅难以满足快速处置的治理需求,还增加了治理成本,以及削弱了多元主体协同应对风险的整体效能。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官僚制组织逻辑与安全治理的跨界性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构成了当前治理梗阻的核心症结。首先,激励与考核机制存在本位主义。各参与部门均具有专属职能定位与纵向考核体系,当跨部门协同任务与部门绩效考核目标产生冲突或者占用过多资源时,部门参与协同治理的内生动力将被显著弱化。其次,资源投入分散化问题较为突出。各部门在设备采购、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多依据自身需求独立规划,缺乏统筹整合,造成资源浪费,也难以形成专业化治理合力。最后,应对新兴安全风险的协同敏捷性要求较高。例如,应对境外势力利用社交媒体进行的信息渗透,需要宣传、网信、公安、国安、民族宗教等多部门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从监测、研判、反制到线下处置的闭环,这对预设协同流程的完备性和决策链条的短促性构成了考验。

(三)技术、人才与标准的结构性短板

新型安全威胁高度复杂化、智能化,有效运行的治理体系离不开坚实的技术、人才与标准支撑。然而,当前边疆安全治理在这三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短板,制约了体系能力现代化跃升。

首先,在技术层面,新一轮科技革命既带来技术赋能,也催生网络攻击、算法歧视等新型安全风险。尽管国家持续强化数字安全建设政策规划和顶层设计,如将“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列为强化数字中国的“两大关键能力”之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提高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但部分边疆地区还有不少差距,智能化、数字化能力仍显不足。例如,新疆、西藏、云南等边境地区部分重点口岸已部署智能视频监控、人脸识别和无人机巡边系统,但个别偏远边境线仍然存在技防盲区。同时,针对跨境数据流、资金流等非物理性风险载体,现有技术体系缺乏实时监测与智能分析能力,有时出现“难以察觉、难以管控”现象。

其次,在人才层面,专业人才建设领域存在深层矛盾,主要表现为数量规模不足,知识体系更新滞后以及应对能力断层。一方面,网络安全威胁、人工智能滥用和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渗透到边境管控实务,各地对精通传统边境管理流程且能运用前沿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急剧上升,但此类人才供给明显不足;另一方面,基层治理一线工作人员存在知识体系更新滞后困境,面对诸如深度伪造带来的身份冒用与虚假信息传播等新型威胁,缺乏认知基础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剧了能力断层与响应滞后。

最后,在标准层面,体系建设仍显滞后。标准是实现信息互通、流程对接和行动协同的基础。目前,相关部门在风险评估指标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而是主要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制定内部规范,导致在信息共享上存在梗阻,既增加了治理成本,也削弱了整体风险防控能力。例如,某边境地区在应对跨境电信诈骗案件时,公安部门的涉案人员信息系统与移民管理部门的出入境记录系统因数据格式不能兼容,无法实时对接,从而降低了线索核查效率。

(四)规则体系与安全形态演进的张力

制度规则体系的更新速度不尽匹配边疆安全形态的演进速度,导致制度供给存在一定程度的适应性迟滞,滞后于边疆安全治理的现实需求,进而产生了适配性不足的张力。首先,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未能充分吸纳新兴安全议题。传统安全立法侧重于实体空间和传统行为,针对网络空间的虚拟犯罪、算法歧视、生物技术滥用、跨境数据主权等新兴安全风险存在模糊地带或监管空白。例如,对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制造涉疆涉藏虚假信息、煽动族群对立的认知战行为,现有法律在定罪量刑、证据固定、跨境执法协作等方面面临挑战。此外,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风险管控等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领域不仅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规范,也缺乏配套的技术标准与治理工具。

其次,政策制定碎片化问题导致制度间协同治理阻力加大。一些安全管理政策带有条块分割特征,对边疆安全“传统—新兴”复合形态缺乏整体考量。例如,在推动贸易便利化与维护国门安全方面,鼓励通关一体化的政策与强化生物安全、物种入侵风险防控的政策需要统筹兼顾,如果缺乏精细化的协同设计,就有可能产生目标冲突,扩大风险敞口。世界经济论坛《2025年全球风险报告》已经提示了技术失控风险的紧迫性,这种风险在数字边疆、生物边疆等新兴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更要求加强政策制定统筹,不断提升政策执行的协同性和精准度。

四、“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实现路径

面对复杂多变的边疆安全形势和治理挑战,亟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突破传统路径依赖,构建“传统—新兴”体系性治理路径。

(一)强化体系性治理的价值引领

价值追求是治理体系的灵魂,对治理方向的确定以及路径的选择起着决定性作用。边疆安全体系性治理的首要任务在于确立符合时代要求和边疆特性的价值理念,以科学的价值引领破解“安全—发展”二元对立、“管控—服务”失衡等矛盾,构建安全与发展共生、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统筹、国家与民众利益协同的新型价值体系。

首先,凝聚体系性治理的价值共识。价值共识是多元主体参与体系性治理的思想基础,需要构建国家安全至上、民族团结为先、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理念。通过政策宣传、理论教育、实践引导等方式,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协同意识,打破部门利益本位、区域封闭思维,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体系性治理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注重激发边民、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参与热情,通过保障边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培育主人翁意识,使其从被动接受治理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

其次,贯彻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原则。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体系性治理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既要通过推动边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来厚植安全根基,也要通过有效的安全治理为发展创造稳定环境。着力破除发展中忽视安全或为安全牺牲发展的片面思维,推动安全理念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与相互促进。

最后,秉持系统治理、全面覆盖的方法论要求。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系统思维为核心方法论,为边疆安全体系性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在边疆安全治理实践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打破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领域壁垒、不同行政区域的空间界限以及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的协同隔阂,构建覆盖各安全领域、贯穿各治理层级、联动各责任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国家安全治理架构,着力破解长期存在的碎片化难题,推动治理主体、治理要素、治理过程的协同整合,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系统性支撑。

(二)推进体系性治理主体协同与要素整合

边疆安全体系性治理需要从单一主体、分散领域、孤立区域的传统结构,转向多元协同、全域覆盖、跨境联动的现代系统结构,促进和实现边疆安全体系现代化,补短板、强弱项,实现治理主体、领域和空间有机统一。

治理主体协同是体系性治理的重要着力点。在传统边疆治理中,政府单一主导的模式存在权责分割、响应滞后等弊端,公安、边防、民政、生态等部门不易形成治理合力。现代治理体系需要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权责对等的协同机制,强化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边防管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职能整合为“一盘棋”,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激活社会力量参与活力,吸纳边疆地区社会组织、企业、群众成为治理主体,积极搭建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商对话平台,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加强教育引导,增进治理认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

治理领域整合是体系性治理优化的关键维度。现代边疆安全治理需要实现全域覆盖,将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有机融合,从而化解单一领域治理引发的连锁风险,实现安全治理的全方位、全链条覆盖。其中,在政治安全领域,需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防范分裂势力渗透;在经济安全领域,需要规范边境贸易秩序,打击走私、洗钱等跨境犯罪,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生态安全领域,需要加强边境生态保护与修复,防范跨境环境污染风险;在网络安全领域,需要搭建跨境网络安全监测平台,打击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等违法活动。

治理空间联动是体系性治理升级的必然要求。传统孤立区域治理模式难以应对跨境犯罪、疫病传播、自然灾害等跨界风险,现代系统结构需要强化跨境联动,将边疆安全治理从境内防控拓展为跨境协同,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安全治理空间。其中,对内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动边疆省份与内陆地区的资源互补,通过产业转移、人才支援等方式夯实边疆发展基础,以发展促安全;对外需要深化与周边国家的治理协作,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积极推动多边协作机制创新与系统化建设,建立跨境执法合作机制,逐步弥合跨境治理机制鸿沟。

(三)推动体系性治理的流程优化

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需要从被动应对、经验决策、运动式治理的传统模式,转向主动预警、数据驱动、法治化治理的现代模式,构建涵盖风险预警、应对与化解的全流程闭环,通过流程再造释放治理效能,进而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从粗放管理走向精准治理。

首先,建立“传统—新兴”融合的风险预警体系。搭建边疆安全大数据平台,整合传统安全数据与新兴安全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安全风险的早期识别与精准预警;强化主动预警,建立覆盖全域的情报信息收集网络,并运用大数据模型对社情、舆情、跨境活动等进行深度研判,精准识别风险苗头,实现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控的根本性转变;针对不同类型风险制定分级预警标准,如将网络意识形态渗透风险分为“一般—关注—预警—紧急”四级,以采取不同响应措施。

其次,构建“快速响应—精准处置”的风险应对机制。针对传统安全风险完善边境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边防部队与地方政府的应急联动,提升对边境摩擦、分裂活动的快速处置能力;针对新兴安全风险建立专项应对团队,如组建“边疆网络安全应急分队”“跨境生态修复应急小组”,配备专业技术设备与人员,实现风险的精准处置;建立风险处置效果评估机制,复盘每次安全事件的处置过程与结果,不断优化应对流程。

最后,健全“源头治理—长效防控”的风险化解机制。通过构建更具适应性、前瞻性和包容性的风险治理框架,主动识别并防范潜在的长期风险,充分整合各方利益相关者诉求,建立一套动态、稳健且可持续的应对机制;构建风险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实现风险源的精准定位与持续跟踪;建立跨部门风险会商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联席研判,确保防控措施的前瞻性和协同性;完善风险化解的闭环管理流程,从风险识别、评估、处置到效果反馈形成完整链条,避免责任推诿和治理断档;强化风险防控的绩效评估,将风险化解率、复发率等指标纳入治理效能考核体系,推动治理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升级。

(四)创新体系性治理的技术赋能

面对日益智能化、隐蔽化的安全风险,只有通过系统化的技术应用、人才与技术的协同共进以及数据资源的融通与安全保障,方能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的赋能作用,为构建适应时代要求的边疆安全体系性治理提供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首先,运用数字技术系统化提升传统安全治理效能,构建全域感知、智能研判、一体联动的智慧边防新范式。围绕“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的边防管控闭环,在感知层面构建空天地海网一体化的立体化监测网络,在分析与决策层面建设集成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边疆安全智能中枢,在执行层面强调指令精准下达与多单元高效协同,从而进行全方位技术升级与系统集成。

其次,推动技术、人才要素深度融合及协同发展,锻造驾驭智慧边防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技术赋能并非取代人的作用,而是要实现人机协同、智能增强。实施数字素养提升计划,通过开展针对性培训、实战化演练以及跨领域交流,能够全面提升边疆安全治理队伍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最后,构建安全、高效、统一的边疆数据资源共享体系。数据是智慧边疆的“血液”,要想改变目前边疆治理中的“数据孤岛”“数据烟囱”,必须打通治理现代化的信息大动脉。为此,需要构建统一的边疆大数据资源平台,通过物理集中、逻辑互联等方式,逐步整合汇聚来自边防管控、社会治安、人口管理、民族事务、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各领域的多元数据,深化数据挖掘与智能分析应用。

总之,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的边疆安全治理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深化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准确把握边疆安全治理的生成逻辑、风险特性和演变规律,持续推进“传统—新兴”边疆安全的体系性治理,提升应对各类传统与新兴安全风险挑战的实效,以边疆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国家安全论坛》杂志2026年第4期。